近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了2023年东莞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名单,全市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增至27个。据了解,2022年,全市休闲农业场所接待游客600多万人次,经营收入超2亿元。
麻涌古梅西园生态农业园。市农业局供图
去年休闲农业场所经营收入超2亿元
(资料图)
根据《东莞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申报和复评工作。经有关程序审核评定,新认定万江花溪湾现代农业产业园、东莞市莞香文化森林生态园、广东俊一锦鲤养殖有限公司为2023年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清溪镇维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松湖水产品养殖公司等通过复评,保留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称号。
目前,东莞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共有27个。以前认定的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不在此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东莞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称号。
东莞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名单。
近年来,东莞多措并举,推进休闲农业快速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动能。至今,全市已打造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个、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9个、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6个、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27个。
市农业局透露,目前,全市有一定规模(30亩以上)的休闲农业场所120多个,总面积超过2万亩;2022年,接待游客600多万人次,经营收入超2亿元。
东城街道东江印象特色农业园。市农业局供图
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可获10万元奖励
在政策支持方面,符合条件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除了享受东莞普通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种补贴、奖励之外,还可以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获得市镇两级的资金奖励以及土地政策扶持。
2022年,东莞修订出台了《东莞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该办法结合东莞实际,优化调整了评选和奖励标准。其中,将评选条件由原经营总面积100亩放宽至60亩以上。此外,在奖励标准方面,将原省级示范点奖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被评选为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的投资主体,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已享受休闲观光农业项目补助的经营主体除外)。
同时,对获得省级、国家级示范点(村)称号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只对最高称号进行奖励)。此外,休闲农业项目还被纳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政策扶持范围。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实习生林孟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