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以同时领取。
(相关资料图)
2、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3、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低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应将已经支付的产假工资折抵后向劳动者支付剩余的生育津贴。
4、扩展资料生育津贴的作用: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5、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
6、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
7、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8、二、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9、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
10、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
11、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
12、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13、三、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14、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
15、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
16、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
17、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
18、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
19、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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